居住证一般15-30天内可以领取到,对于初次办理居住证而且没有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的公民,不排除需要补办居住登记以后,半年以后才可以重新申请办理居住证。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或派出所登记填表;
2.申领人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录入基本信息;申领人领取领证回执用二代证阅读器采集申领人照片,受理办证申请;
4.按预约时间或之后在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二、有劳动合同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不一定。办理居住证的这四个条件分别是: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4、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如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就不能办理居住证。
要办理居住证,需要居住半年以上,要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住所,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办理居住证条件: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居住证不仅是为了提供给外地人员在当地生活的一种便利凭证,更多的是为了让居住在当地的人能够被政府更好的管理,所以政府必然需要设定固定的条件来选择有资格的居民办理。公司里面一般除了本地员工以外还会有大量的外地员工,而对于这些外地的员工来说在当地的工作与生活势必需要居住证才能够有足够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