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员工在工作中违背了公司所制定的规则而被终止雇佣关系这一情况下,其通常是无法获得任何经济赔偿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认定雇员已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这一点,并且这些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全体员工的深入讨论并明确表达出来,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否则的话,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订或决定关于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日、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福利、员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影响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决策时,应先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的深入讨论,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建议,然后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最终确定下来。
用人单位还需要将那些直接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公之于众,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位员工。
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