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之规定,正常辞退员工所涉及的补偿标准如下:
(1)企业由于经济原因进行的大规模裁员措施,在此情况下,企业有义务向被解雇的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额度应按照该员工在本企业内的服务年限来计算,每累计一年的工龄,企业需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金;
(2)若企业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则企业必须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3)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过失行为,导致企业不得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企业无需向员工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