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拟定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状时,应涵盖以下要素:
首先,应详细列明原告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族别、职业、工作单位及地址,同时还需提供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可供查询的途径;
其次,应对被告方的身份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其中包括被告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以及现居住地等关键信息;
再次,必须明确表达出起诉所主张的具体诉讼要求,以及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最后,须注明所提交的相关证据及其来源,并列出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以便后续核实。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