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有效的法规条文,每位劳动者都享有获取相应劳动报酬的法定权益。
当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后,用人单位即刻有责任依照先前的协议,按时足额地向他们支付应得的薪资。
然而,针对那些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将工资结算至他们的最后工作日期为止,在此之后若无任何出勤并提供劳务的行为,则无需再支付任何工资。
然而,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决定离开之前,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为没有提前通知而导致用人单位遭受直接经济损失,那么劳动者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