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要求,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书面的终止劳动关系确认函。
如果用人单位故意拒绝开具此项证明文件,劳动者可向本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并寻求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