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通常情况下,需由本人或户口所有人在其迁出之前向户口登记机构提交迁出登记申请,并获取相应的迁移证件,同时完成户口注销流程。
2.持有所属地区的户籍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向拟迁入地区的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办理。
3.在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并且支付了合规的相关迁移费用之后,便可顺利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