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年假的计算方式如下:
对于累积工作年限在1年至10年之间的员工,享有年假5天;
而对于累积工作年限在10年至20年之间的员工,则可享受年假10天;
而对于累积工作年限超过20年的员工,将有资格享受到15天的年假待遇。
然而,若单位确实因为工作压力过大,无法安排员工度过相应的年假时,必须经过员工本人的意愿进行协商,方可决定是否取消员工的年假安排。
在此情况下,对于那些原本应该享有但未能享受的年假天数,单位需按照该员工日平均工资收入的300%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