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聘用协议与劳动协议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
聘用协议主要适用于各种事业机构,而劳动协议则主要针对各类企业;
聘用协议所涉及到的服务活动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质,而劳动协议中的生产活动则强调盈利性;
在聘用协议中,通常需要通过严格的考试程序来选拔合适的人员,而在劳动协议中,面试则是选拔员工的重要环节;
此外,聘用协议的试用期通常长达12个月,而劳动协议的试用期则需依据合同期限进行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