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员工拒绝签署补充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权选择以双倍薪酬作为报酬延续,或有权利依照相应法律条款中止此部分劳动条约的执行。
首先,若公司与劳动者明确约定从用工当日开始一直未签署劳动合同,且时间跨度已满一个月但未满一整年的情况下,该名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公司提出索求双倍工资的补偿诉求。
其次,若用人单位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未能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自应签署之日起,用人单位需按照每月两倍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