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员工在离职时,其所享有的带薪年假工资应依据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已经服务的法定工作日数量来计算出未休年假的实际天数,从而正确地计算该工资报酬。
具体而言,这一计算方式需要通过以下等式:
(该年度在所在单位所度过的完整日历天数除以365天)乘以员工个人全年应享有的年假天数减去该年度已经被安排的年假天数。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