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值此国庆70周年之际,我们着重关注关于年假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现行的法律条文规定:
在同一工作岗位上持续服务时间超过一年但不足十年的员工,有权享受五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假;
而对于在同一工作岗位上服务时间长达10至20年的员工,则可享有十个工作日的年休假期;
至于在同一工作岗位上服务时间已达二十年以上的员工,更是可以享受到十五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假。
然而,若遇特殊情况,则需另行考虑。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