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过户过程中,赠予这一选项备受推崇。
2.在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亲朋好友之间,我们也可以选择赠与的形式来实现房产的转让。
这其中包括将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或者朋友的名字添加至房产证之上。
3.赠与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有房有贷,通常情况下,房产的贷款尚未偿还完毕时,是无法进行更名操作的。
如果想要进行更名,则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可以选择提前偿还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操作;
其次,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请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以及抵押人,待得到银行的批准之后,再前往房管局办理相关的更名手续。
第二种情况是有房无贷,此时视为赠与行为。
在此情况下,双方需要签署一份赠与合同,并且该赠与合同必须经过公证程序,公证费用一般为赠与房屋价值的1%。
此外,还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相关税费(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4.赠与手续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应当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即赠与书。
其次,受赠人应凭借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缴纳契税,领取契证。
再次,办理公证手续。
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受赠人需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