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财产物资的获取及人员伤亡程度是评断该罪行既遂与未遂的关键依据。
在无法取得财物且仅导致他人轻微受伤的情况下,应视为抢劫未遂处理。
然而,对于既遂罪行而言,其判断标准主要取决于犯罪的基本构成要素是否完备齐全。
至于结果加重犯或情节加重犯,只要符合法定的加重结果或情节要求,便可视为已满足全部构成要素,从而判定为既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