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江苏省的现行相关法规,苏州地区的法定结婚假期被设定为13个自然日。
尽管现如今已不再实行晚婚概念下的特殊假期,然而在地方政策制定过程中,江苏省仍然对婚假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
具体而言,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三天婚假基础上,当事人还可额外申请长达10天的假期。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