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强制员工加班属于非法行为。
雇主在这种情况下应严格遵循劳动定额标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或变相迫使员工进行超时工作。
此外,企业若需安排员工加班,则需遵守相关规定事先与员工进行充分协商。
在此过程中,如果员工明确表示反对,公司则无权强制其继续加班。
只有在员工自愿同意的前提下,企业方可安排其加班,并且加班时间也须受到相应的限制。
同时,在安排员工加班之后,企业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足额的加班费用。
然而,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雇主组织员工加班则不受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
首先,当出现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对员工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且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时;
其次,当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以及公共设施发生故障,从而影响到生产活动及公众利益,必须尽快修复时;
最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存在其他必须立即组织员工加班的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