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使用者选择采取信用卡核销服务,当服务圆满完成之际,原先的信用卡将无法再次启动使用功能。
然而,若用户选择的是信用卡停用服务,则在停用指令正式实施之后,原有借记卡在一段时间范围内仍然具备重新恢复使用的可能。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自提交核销或者停用申请之日起的第45个自然日期间,用户均享有撤销该项申请的权利,如此一来,原来的借记卡依然拥有重获新生的希望。
为此,我们郑重地提醒广大用户在做出任何业务操作决策前,务必充分利用这宝贵的45天风险期进行深思熟虑并权衡各种利弊得失。
若未来仍有持续使用借记卡的需求,那么撤销请求以便重新激活其使用权无疑是明智之选。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