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程序需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投资方应自主进行企业清算或由法院指派专业人士参与清算工作;
其次,应当书面通告各债权人相关情况,且需在企业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声明;
再次,债权人有权对其所享有的债权进行申报,清算小组将依据相关法规妥善处理债务问题;
最后,清算小组需编制详尽的清算报告,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