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劳动合同中关于薪酬支付方式的规定,即采用年度付薪制抑或月度付薪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承诺;
为此,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就劳动报酬以及劳动条件等重要条款制定详细的劳动合同,而当这些条款存在含糊不清、引发争议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重新确定相应的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