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如果公司股东身为单位成员,并且在实施侵占行为时满足如下四大要素,即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首先,该股东所侵犯的必须为其所在单位的财物;
其次,该行动当事人需要运用职务上的优势,采用不正当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金额需达到5000至1万元人民币之间;
再次,该行动当事人必须属于单位内部的非国家公职人员;
最后,其行为必须具有故意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明确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