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孕妇倘若因需进行安胎保健而申请休假,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容许对她进行解雇辞退的。
与此同时,企业也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女员工正处于怀孕期、分娩期或哺乳期为由,擅自降低她们的薪资待遇,或是采取解雇、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方式来处理问题。
对于那些在孕期无法胜任原有工作岗位的女员工,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材料,适当减轻其工作量,或者为其安排其他适合身体状况的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