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员工是否参与公司组织的团队建设活动属于其个人自主权范围内的事项,因此,企业无权以此为由扣发员工薪酬,否则,员工可向当地就业管理局提出申诉并请求予以解决。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若出现此类情况,员工有权要求企业给予相应赔偿。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员工的薪资应以货币形式每月按时发放至其本人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拖延或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