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更名操作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准备好所需的重要文件包括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以及不动产产权凭证的原始文件及复印件。
此部分内容必不可少且要求严格,如若无法自行复制文件,通常当下房管局服务大厅均设有专门的复印设施供您使用。
其次,所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须由涉及当事人亲自提交并通过验证。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务必同时在场以确保程序顺利进行。
第三步,在房管局服务大厅耐心等候呼叫号码,由于各地区相关政策存在差异,因此收费标准亦有所区别。
但大多数情况下,需支付共计80元的工本费、5元的贴花费以及25元的制图费等各项费用。
请注意,以上费用皆需以现金形式支付,故建议您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最后,待所有证件及费用全部提交并审核无误后,便可视为基本完成更名手续。
通常情况下,在10个工作日内(含法定节假日),您将收到新的不动产产权凭证,此时产权证上将显示两位当事人的姓名。
若购买房屋时并非全额付款,而是选择贷款方式,则还需前往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以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还款纠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