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失信被执行人员在履行相关责任范围内,确实拥有续交养老保险费用的权利,然而这并非毫无限制。
在大部分情况下,职工养老保险费用将由其雇主以及该失信被执行人员联合承担;
若失信被执行人员为个体从业者或自由职业者身份,亦可自行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