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决定在劳动者的休息日进行工作安排,那么他们必须按照相同的时间段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补休机会或者给予其对应的加班费用补偿。
如有需要,用人单位也可单方面对劳动合同中有关休息时间设定的条款进行调整,但前提是必须得到劳动者的同意并签署确认书。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未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安排其加班,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与该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