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需具备的条件:
(一)首先,须履行相关法律程序至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户籍注销以及办理死亡证明;
(二)其次,前往所在区域或市级公证处(如原系外销商品房,则须前往市级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事项,房产继承大致分为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两大类;
(三)最后,进行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申请者应向登记机构提交以下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及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