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每一位社会公民来说,如厕乃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
若企业对员工上厕所的次数以及时间进行严格管控,这无疑侵犯了员工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且此类规定显然缺乏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若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同时,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用人单位亦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采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制劳动者从事劳动;
(2)违反操作规程或强行命令冒险作业,从而危害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
(3)对劳动者实施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拘禁等行为;
(4)工作环境恶劣、环境污染严重,对劳动者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然而,若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仅为轻微程度,则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但若其行为已达到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强迫劳动的地步,那么用人单位的行为便构成违法,劳动者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