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劳动仲裁费用的计算方式,其主要分为两类情况进行讨论:
首先是按照案件参与人数来确定的费用收取标准,具体而言,当案件涉及到的当事人数量在三名及以下时,每件仲裁案件的基本费用为人民币20元;
而随着当事人数量的增加,例如增至四至九人之间的范围内时,费用标准将提升至每件30元。
其次,是以争议金额大小作为依据的另一种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所示:
若案件中并无明确的争议金额,则每件仲裁案件的基本费用为人民币300元;
若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内,则每件仲裁案件的基本费用为人民币500元;
若争议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5万元之间,则按照争议金额的3%收取费用;
若争议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按照争议金额的2%收取费用;
若争议金额超出人民币10万元,则按照争议金额的1%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劳动仲裁费和劳动合同鉴证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仲裁、鉴证费的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1992]价费字268号)规定的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