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欠薪案件的立案标准,详细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是劳动争议案件,其立案金额没有明确规定;
其次是刑事案件方面,应当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若拖欠工人三个月以上的薪酬并且金额达到人民币一万元以上,或者是拖欠了十位以上工人的薪酬并且金额累加起来达到了人民币八万元以上,便可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