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薪酬乃指雇佣方或法定雇用者组织依据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抑或是与劳动工作者之间的协议,采用货币形式向工作人员支付对于其体力及脑力付出的相应回报。
然而,社会保险费用、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福利补贴费用、解除劳动合同期间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赔偿金以及计划生育费用并非特指于工资范畴之内。
根据我国《劳动法》中关于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月实际计薪天数为365个自然日减去104个休息日在12个月份中的分布,即约等于21.75个工作日。
每月应得工资则采月薪除以21.75再乘以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
(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