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袭警罪”并非适用于辅助警察力量的构成要件。
该罪行对罪犯所具备的特定身份有着严格的限定。
值得注意的是,“袭警罪”的受保护对象并不涵盖辅助警察力量。
然而,当辅助警察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如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遭遇暴力袭击或阻碍,那么实施此类行为的人员将面临刑事指控,具体罪名可能为“妨碍公务罪”。
需要明确的是,辅助警察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正式警察。
若有人采用持有枪械、管制刀具,或是驾驶机动车辆进行撞击等方式,严重威胁到辅助警察的人身安全,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