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员工因公负伤并需接受医疗救治的情况时,经确认属于工伤范畴后该类医疗费用可获本公司的工伤保险金进行负担。
这就意味着如果上述事件真实发生了,我们的员工将有权通过本公司的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报销相关的医疗费用。
这种报销途径既可以分配到每位员工身上,也可以直接发放至公司账户,这主要取决于我们公司所购买的保险协议中的具体规定。
其次,若公司未能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用,那么在经过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公司必须承担所有的工伤赔偿责任,其中自然包含了工伤医疗费用。
换句话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员工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来报销医疗费用,而只能由公司直接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