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公职人员擅自将公款据为己有并将其用于实施非法行为,或所涉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营利性活动;
抑或是挪用公款数目较大且在连续三个月之后仍未偿还,则此类案件的法定诉讼时效长达五年之久。
然而,一旦被告人的挪用公款行为被认定为情节严重,那么其法定诉讼时效将会延长至十年。
而对于那些挪用公款数额极其庞大且未能如数返还的情况,其法定诉讼时效更是高达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