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院对案件做出最终判定并生效以前的任何时候,只要满足以下所列任一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单独适用附加刑罚;
其次,如果预计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
再次,若患有严重疾病;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