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这需根据实际情形加以分析判定。刑事拘留并非所指的刑事处罚,而是一种强制性手段,用以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它并非惩罚之意。而行政拘留作为一项主要且常见的行政处罚形式,其设立初衷在于制止犯罪行为的持续发生、防范犯罪分子逃逸并有效杜绝其因心存绝望寻求自尽的可能。值得强调的是,拘留者并不必定为犯人,经过详细调查核实确有实施犯罪事实者,应向上级检察部门申请批捕令;若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则拘留期间可作折抵刑期计算。反之,如调查结果证实无罪释放,将不留底档纪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