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构成强奸罪并面临刑事责任追究,依据法律规定,可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
2.若行为人已达到法定年龄75岁并且其犯罪行为系故意为之,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相应处罚;然若为过失犯罪,则必须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涉及对未满14周岁幼女的性侵犯,将视为强奸罪,并加重处罚。对于妇女、儿童的性侵犯案件,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1)性侵妇女、儿童情节极其恶劣者;
(2)多次性侵妇女、儿童者;
(3)在公共场合公开进行性侵者;
(4)有两个及以上共犯者;
(5)导致受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