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盗窃望风,便是构成盗窃罪中的从犯。在协同进行的犯罪行为中,倘若参与者只起到附属或次要的协助作用,那他便可归类为从犯。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从犯,应当酌情从轻、降低刑罚,甚至是豁免其刑责。然则,法律对此亦有明确规定,凡是涉嫌盗窃公有或私有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额者,或是存在反复实施盗窃、入室盗窃、携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