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事宜,以下是相关的办理程序:
首先,是取保候审的申请环节。当犯罪嫌疑人身陷囹圄之时,其本人、配偶及父母等直系亲属,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代表其行使权利的律师,皆有权力向司法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请求。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已遭逮捕,则其聘请的律师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在此过程中,申请取保候审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达。接着,便是取保候审的审批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如果申请不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那么司法机关将拒绝批准取保候审。对于不予批准的情况,司法机关需要向申请人解释原因,并告知他们具体的理由。
最后,是取保候审的执行环节。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为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需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者盖章,同时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应遵循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