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涉及危险驾驶罪的司法案例中,审查时效性一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就一般的刑事案件而言,其调查和拘留的时限是两个月;对于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则可以申请适当延长。而在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其法定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对于重大且复杂的案件,还可以申请延长半个月的时间。
至于法院的审判周期,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简易程序的审理期一般为20天,而普通程序的审理期则为六个月。
然而,具体的审理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一十四条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