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于实施了盗窃行为而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其被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
此外,依据该法律条文,若警方判定有必要将案件升级为逮捕程序时,应当在拘留期限届满前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警方提出审查批准申请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