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必然的判刑。取保候审实际上仅仅属于强制措施之一,而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刑罚处罚。具体而言,其焦点在于取保候审期限结束之后,由法院对案件作出有罪或无罪、罪行轻重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等方面的判决。因此,应该明确认识到,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强制性手段,与最终是否判处刑罚并无直接关联。若经法院审理查明当事人并未实施任何犯罪行为,那么自然也就无需进行判刑。通常情况下,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往往会被判处缓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