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的案件中,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取决于具体案情。如果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形,那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首先,若涉案人员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则其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
其次,若涉案人员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再次,若涉案人员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条件是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最后,若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