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送入拘留所后,收容者有可能被释放。若仅仅涉及轻微行政违法行为而遭受押留,通常待满24小时即可获得释放;
然而,若是因触犯法律需接受刑事审判并面临逮捕,则关押时间将明显延长。所谓“拘留”,即指以扣押或使之失去自由为手段,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这样的拘留行动,一般可细分为三类,即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及司法拘留。
其中,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强制性措施,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拘留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的范畴;
至于司法拘留,则是由人民法院针对那些严重妨碍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秩序的人员,在特定期限内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