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体的责任归属和责任顺位需结合案件情况进行判断。在涉及连带赔偿责任的案例中,各责任方并不区分其责任的先后顺序,而是依据权利人的请求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连带赔偿责任主要涵盖了法定连带责任及约定连带责任两种类型。因此,是否存在责任顺位以及其具体顺位如何,都应在对案件具体了解后才能给出准确答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