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属于一项强制性的司法措施,主要针对那些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惩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同时也包括那些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人群。为了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可以通过律师或者近亲向负责处理该案件的执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
其次,可以寻找合适的保证人,要求其具备稳定的居所和稳定的经济来源,并且愿意承担起对被取保候审人员进行监督和担保的责任;
此外,还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嫌疑人的社会危害程度,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最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