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条文,强奸罪涉及到个人私密信息,通常不宜公开审理,但并不表示对此类案件不予开庭审理。就此而言,强奸罪主要涉及个人隐私领域,因此在法院的庭审活动中,大多会选择不公开审理方式,以免侵害当事人的隐私权益。当然,在特殊情形下,如受害人提出公开审理请求,法院亦可予以考虑并作出相应裁决。
然而,即使受害人愿意公开自身隐私,也需顾及社会公众舆论和道德观念的影响。
关于强奸罪是否应公开审判的问题,答案并非绝对。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申请或由法院自行决定。
至于强奸罪的审判方式,无论是否公开审理,都必须进行开庭审理。
然而,由于强奸罪涉及到较为敏感的个人问题,故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他人旁听。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若涉及未成年少女(未满十四岁),则以强奸罪论处,并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