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案件审理完毕之后,一般情况下将无法实施取保候审制度。若最终判定被告人需承担实体责任,他/她将会被继续羁押等候审判结果;而若判决结果为缓期执行,被告人则会在法庭上即刻获得释放。所谓的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构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为自己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或阻碍侦查行动,同时还需要做到随传随到。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