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之后,仍然无法完全规避被审判定罪的可能性。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程序,它不应该被误解为取得保释就是摆脱了犯罪的指控或者不受刑事责任的追究。实际上,在完成取保候审手续之后,还需要进一步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真实地实施过犯罪行为。当司法机关通过调查核实确认犯罪事实确实存在时,他们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并提出公诉,然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因此,即使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批准,也不能保证犯罪嫌疑人最终能够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