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至逮捕所需要的时间,详细内容如下:
首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执行拘留至正式批准逮捕的期限大约为三个工作日,但若遇到特殊情况可延长至最多三十七天;
其次,在特定条件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相应地延长一天至四天不等。而符合以下任一情形者,即可先行实施拘留措施:
其一,行为人正处在筹备犯罪阶段、或正在从事犯罪活动,或者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发现的;
其二,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其有罪行的;
其三,犯罪行为发生后,行为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过程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