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者,并无明确规定必须为当事人的法定亲属或其他有监护权的自然人作为申请主体,法律专业人士如律师同样可代其申请取保候审。
同时,依照严格规定,满足以下所有取保候审条件者,便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案件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具有独立适用附加刑等三种性质之一;
其次,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案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且若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